屯昌县市政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5 10:11 【字体: 小   中   大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管管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县市政局

对违反市容市貌规定的对象

对违反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城市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随机抽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

50%以上的比例抽查;一年内被抽检不超过两次

2

城市绿化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

县市政局

对损坏城市绿化的对象

对损坏城市绿地内树木花草或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随机抽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

50%以上的比例抽查;一年内被抽检不超过两次

3

市政管理方面监督管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九条

县市政局

对违反市政管理规定的对象

对擅自占用、挖掘及超重、超高、超长车辆行驶等损坏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随机抽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

50%以上的比例抽查;一年内被抽检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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