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09 17:12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镇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对象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食品药品监管

公共服务

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2.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3.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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