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县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我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粮食质量安全,规范储备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屯昌县粮食应急预案》共分为十大项,第一项总则明确了本预案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第二项组建应急组织机构及各相关部门与机构的职能职责;第三项建立预警预防机制;第四项划分应急分响状态及处置措施;第五项是善后工作,含应急费用清算、应急能力恢复;第六项确保应急保障:一是物资保障,二是资金保障,三是交通运输保障,四是通信保障;第七项是对《屯昌县粮食应急预案》进行宣传和演练;第八项是制定预案管理;第九项附则;第十项附录。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涉及全县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通过采取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置。
五、执行标准
按照粮食突发事件的程度、范围,县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Ⅰ级:县内6个以上乡镇或屯城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县范围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2.Ⅱ级:县内4个以上6个以下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县范围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60%以上100%以下,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3.Ⅲ级:县内3个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县范围
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40%以上60%以下,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Ⅳ级:县内2个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县范围
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20%以上40%以下,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六、注意事项
预防粮食应急事件,应该注重事前准备工作。要做好事前准备,应急预案管理应具备四个要求: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进行相关责任单位岗位分析,并明确岗位责任;设定便于信息传递和快速响应的流程;实现应知应会,开展宣传普及和培训演练。
七、关键词诠释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主要粮食品种:大米、面粉和食用植物油等。
储备粮:指县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本预案涉及到的数量以上的都含本数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数量。
八、惠民利民举措
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及时启动《预案》,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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