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本通知主要是为了为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脱贫的“造血”功能,进一步加大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和扩大产业规模,做强做精农村互助合作社,培育各村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渠道,消除疫情对扶贫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对本县有产业发展意愿和产业发展基础,且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档外低保户,坚持“因户施策”,采取“先买后补”的方式,通过发放与所购买种苗、生产物资、入股金同等价值产业扶贫资金,精准扶持纳入各村互助合作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档外低保户发展可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
扶持标准以户为单位,按家庭人口划分扶持金额等次,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每等次在原扶持金额上均上调500元,具体为:1人户可享受2000元的产业资金扶持,2人户可享受3000元产业资金扶持,3至5人户可享受4000元产业资金扶持,6人户可享受4500元产业资金扶持,7人户可享受5000元产业资金扶持,8人及以上户可享受6000元产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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