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加强党对农村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1.优化我县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建设体系,推进学校党支部“两个覆盖”工作。在49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独立成立了35个党支部,其余14所公办幼儿园挂靠镇中心小学党支部,由所在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党建工作。在54所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成立了2个独立党支部和14个民营教育机构联合党支部,派驻党建指导员39人指导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举办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新党员培训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表大会精神,用先进的理论知识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升;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各中小学校共有383名党员教师带头上示范课,231名党员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403名党员教师与学困生结对帮扶。大力发展党员队伍,全县教育系统现有入党申请人23人,入党积极分子68人,发展对象20人,预备党员26人。
3.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努力转变教师工作作风。2021年5月17日教育局党委印发了《屯昌县教育系统作风整顿建设年工作方案》(屯教党〔2021〕17号),2021年5月21日下午,县教育局党委在向阳中心小学报告厅组织召开屯昌县教育系统作风整顿建设年动员部署会,会议就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行周密的布署和动员,特别是针对我县实际印发《农村学校作风整顿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开展农村学校作风整顿建设专项督查。成立了督查工作组共计20人,分成10小组,每半月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督查102所农村学校。进一步推动全体教师树立优良作风,转变学校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办事高效的教育教学环境。同时教育局党委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及时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2021年以来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和学校中层领导参加警示教育活动567人,开展提醒、诫勉谈话53人次,处理违纪党员及教师24名,立案审查2人次。认真组织13次集中学习,收集44条意见建议,梳理出15个问题,整改完成15个问题。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推动教育系统形成了作风优良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增设乡村校长津贴补助资金,加大农村校长岗位津贴补助激励力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方面。
1.我局印发了《屯昌县中小学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切实加强对校长岗位激励力度。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县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1.5倍×校长人数的办法提取,县教育局对根据考核结果按等次为分配,优秀单位的校长系数为1.6倍。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为10424元,校长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5636元,考核优秀单位的校长校长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6678.4元。我局已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乡村学校教师津补贴发放规定,且上级没有乡村校长补贴规定,我县不宜增设乡村校长补贴。此外,我县中小学校校长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比教师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多5212元,已体现对校长岗位激励作用。
2.继续实施“352”好校长好教师工程,计划培养30名县级骨干校长、50名县级学科带头人、200名县级骨干教师。培养重点由县城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大力培育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领头雁、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二、根据农村学校规模特征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教师建设计划
(一)农村与县城教师分类施训,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方面。
1.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注重开展“走出去”培训,让更多乡村教师获得前往教育发达地区研修、跟岗学习的机会。提高乡村教师培训层次,采取专家指导和专家讲座等方式,开展教育教学能力、师德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和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培训。
2.实施海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智能遴选、精准推送研修内容与资源,支持教师自主选学,为教师提供同步化、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培训研修服务,三年实现内对全县乡村中小学校教师全覆盖。
(二)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加强乡村教师中坚力量方面。
1.争取县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或修缮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周转房,为教师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2.我县招聘的农村特岗教师在基层服务期满3年后,考核优秀的青年特岗教师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入编到县城中小学,此举措进一步激发了青年特岗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我局开展每年度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中,适当增加乡镇中小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标数并指导乡镇中小学校在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竞聘时向在乡村完小(教学点)任教的青年教师适当倾斜,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工作积极性,以此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
三、加大教师表彰力度,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为展现我县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精神风貌,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榜样。我县教育系统每年对优秀学校、优秀教师进行表彰。例如:2021年9月我局对屯昌中学等10个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及田俊友等516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10所、优秀校长10名、优秀乡村教师15名、优秀特岗教师10名、师德标兵26名、优秀班主任94名、优秀教师326名、先进教育工作者35名。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各镇政府沟通成立乡镇教育基金会,发挥乡贤作用,充分利用教育基金会,既重视奖学更要重视奖教,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重振师道尊严,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倾斜和支持力度。
四、支持名师或选拔优秀教师下乡任教,加强农村名师梯队建设
(一)继续创造性地开展县城教师的支教工作,大力表彰鼓励和支持下乡任教的名师。
1.成立领导小组。我局对“三区”支教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屯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三区”项目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由分管领导统筹该项工作,人事室具体负责“三区”支教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调研工作。为了做好 “三区”支教项目工作,我局派员深入各乡镇学校,特别是偏远贫困乡镇学校,了解学校教师学科配备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工作、生活环境,有目的地选派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支教教师,让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能够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和传、帮、带作用。
3.做好保障工作。为了使支教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支教工作,参加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如果是学校中层领导的,职务保持不变。在支教工作过程中,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受援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生活情况,强调受援学校要注意安全问题,要关心支教教师,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进一步通过加强对农村教师英(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工作。
1.“国培计划”、省培、县培等各级培训均向乡村教师倾斜,逐步形成国培示范引领、多级培训参与、多种形式实施的乡村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对农村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等兼任教师的培训力度,做到“主”有提升,“兼”能合格。
2.建设同步专递教室,开设“专递课堂”,帮助农村小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音乐与美术课程。目前,全县13所乡镇中小小学,38所农村小学安装并使用“专递课堂”。实现云端高速互联互通和城乡主讲、听课“二合一互动教室”。采用“研训中心+中心校+村小”的模式,专门开课、同步上课,实现名师引领、结对帮扶,达到“专递课堂”同频共振的效果。
(三)通过教研员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
我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安排14名中小学教研员对全县30所中小学开展蹲点帮扶工作。做到教研员真正下沉到学校,充分发挥对教学工作“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指导教师在如何“双减”背景下实现教学提质增效,更好地助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五、进一步重视家长学校建设
我县各公办中小学校均已成立家长学校,每年均按照省厅关工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家长学校授课活动。同时,我局关工委自2020年6月以来一直在开展《海南家庭教育——半月一讲》线上家长课,截止目前共开展61期,涉及隔代教育、亲子教育、家教家风专题、家庭促进法解读等反面内容。每期都在各级各类学校班级微信群中推送,由学校组织家长收看,并反馈在班级微信群中。
六、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师范院校生源质量输送
为了切实提高定向培养的农村教师师范生生源质量,建立我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机制,从源头上提高我县农村教师队伍质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教师〔2016〕26号)等文件精神,我省自2016年起每年招收我县户籍高、初中应届毕业生,分别委托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为我县定向公费培养小学教育(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和学前教育(学制五年,专科层次)师范生。待定向公费生毕业后,我局根据县城中小学校实际需求,先安排到县城各中小学校进行跟班学习,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与做法,一年后再安置到农村学校任教。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屯昌县教育局谢晗
联系电话:678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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