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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屯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4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4 08:43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农业农村关于屯昌县十六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4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新兴代表(团)

您(们)在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兴镇下园村委会铺仔街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的建,县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对于尽早解决新兴镇下园村委会铺仔街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污水横流、路面受损严重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并深入对接镇政府、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1.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了解,该项目建议尚未成熟,前期的评估和预算没有请第三方做精确的设计和概算,望新兴代表团先安排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2.农业农村局作为该提案的建议的主办单位,但由于局经费有限,没有专项资金,无法对该项目出资建设,建议待所属镇先做好前期工作后向县人大、县政府申请资金。

3.建议其通过一事一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来出资,农户积极参与到建设中来,以最少的资金解决新兴镇下园村委会铺仔街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污水横流、路面受损严重的问题

4.我局将此项内容纳入人居环境督查重点,对其开展常态化督查,在项目落实前,督促镇村常态化做好污水横流、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的治理。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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