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 + -
公开年报
各镇链接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屯昌县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屯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2路27号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898-67812800
邮政编码:571600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tunchangjt@163.com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屯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提交——填写申请表——选择提交机构——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邮政寄送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2日
-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2020-09-22
- ·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0-09-22
- · 政府信息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2020-09-22
-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0-09-22
- ·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20-09-22
- ·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2020-09-22
标题检索
|
- · 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01-25
- ·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01-30
- ·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02-21
- ·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01-31
- ·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02-07
- ·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8-04-04
- ·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7-02-24
- ·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6-02-25
- ·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3-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