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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屯昌县经济运行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8 17:03 【字体: 小   中   大


一季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重点围绕“一核两翼三新”总体发展思路,全力以赴稳生产、扩投资、促消费,着力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生产需求逐步改善,全县经济企稳回升,首季实现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一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4.5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78亿元,同比增长4.0%,拉动GDP增长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3.59亿元,同比增长18.4%,拉动GDP增长2.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4.19亿元,同比增长5.7%,拉动GDP增长3.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27.6:14.6:57.8,其中二产、三产比重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1.30.4个百分点。

一、农业生产保持稳定,种植业经济稳中向好

一季度,全县农业生产形势平稳,实现农业增加值7.18亿元,同比增长3.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5.9%。从产值看,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84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值分别增长5.7%1.7%1.1%

主要农产品:种植业稳中有增,蔬菜产量7.70万吨,同比增长9.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8.4个百分点,其中南瓜、苦瓜、辣椒产量分别增长289.3%37.5%10.7%;园林水果产量0.72万吨,同比增长10.5%,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7.3个百分点,其中菠萝、香蕉产量分别增长2.0%9.9%。畜牧业和渔业平稳增长,生猪出栏5.49万头,同比增长3.2%;猪肉产量0.47万吨,同比增长3.3%。水产品产量0.25万吨,同比增长2.5%

二、工业经济降幅收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幅增长

一季度,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6%,降幅比1-2月份收窄6.0个百分点,其中3月份增长4.2%。从产值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下降4.2%,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增长44.1%,木材加工业和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产值分别下降45.9%0.4%。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商品混凝土产量增长142.0%,人造板和水泥产量分别下降53.5%1.3%

三、服务业加快回升,接触型服务业逐渐恢复

一季度,全县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比上年四季度加快4.0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48.2%,重启“经济主引擎”作用。其中,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3%12.8%,由上年全年的负增长转为正增长,合计拉动GDP增长1.6个百分点,是经济快速恢复的主要支撑因素之一。

一季度,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43.00亿元,同比增长11.5%;贷款余额82.52亿元,同比增长29.8%。货物运输周转量362万吨公里,同比下降9.9%,降幅比1-2月份收窄14.6个百分点;旅客周转量2330万人公里,同比下降11.6%,降幅比1-2月份收窄5.6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产业投资增势强劲

一季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2.5%,增速比上年四季度加快30.7个百分点。其中,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45.5%,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9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15个,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个。

分领域看,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4倍,占固定资产投资50.3%,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27.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94.6%,占比提高4.0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快速增长,同比增长4.1倍,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3.7个百分点。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6%,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8%

五、市场销售较快恢复,增速由负转正

一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0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比上年四季度加快19.3个百分点,扭转了连续3个季度负增长趋势。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6.8%;商品零售4.56亿元,同比增长3.8%。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80亿元,同比增长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0亿元,同比增长5.3%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5%,比1-2月份加快1.5个百分点。

六、税收收入降幅收窄,民生保障支出稳步增长

一季度,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116.2%。其中,税收收入下降8.3%,降幅比1-2月份收窄15.1个百分点,税收科目中增值税收入增长7.8%。非税收入增长152.7%,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个百分点。

一季度,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5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民生支出增长2.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七、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

一季度,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72元,同比增长6.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6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同比增长7.1%,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看,全县居民四大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其中经营净收入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0.5%,拉动居民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2.0%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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