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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中心临时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9 15:28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单位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中心临时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现公开选聘结算审核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踊跃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中心临时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二、选聘条件和招标范围

1.业主单位: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服务内容: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中心临时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准),保证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和按时完成任务。

3.预算控制价:4464.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有造价资质,且迄今有效的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结算审核的专业团队(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须提供对上述资料及工作服务内容的承诺书。

四、报名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单。报价单应单独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封面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相关资质材料不密封,应装订成册。

五、报名地点

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99号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工作时间)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18070921

七、评选办法

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确定中选单位(基准价为本项目全部报价取均值)。

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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