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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询价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0 11:29 【字体: 小   中   大


各技术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摸清现状耕地种植利用情况,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263号)要求,我局拟开展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现就该工作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耕地种植利用情况外业调查举证。

本次调查对象为纳入我县耕地保护目标的21.3038万亩耕地(含21.18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以及除上述耕地外,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县21.5779万亩)内的耕地,预估调查面积为21.5888万亩,图斑未分割前数量不少于17500个。调查方式充分依托“海南省田长制监测监管信息系统”对下发底图地块进行逐地块调查举证工作,凡是种植情况不一致的,应按照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规定要求,对地块图斑进行分割,调查举证应以分割后的图斑为单位,举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举证拍照、信息填报。

举证拍照方面,须采用“海南省田长制监测监管信息系统”手机APP端开展,拍照要求:每个图斑至少拍摄3张照片,包括图斑的远景、近景和利用特征,图斑举证照片必须涵盖图斑的整体情况和种植利用情况。

信息填报方面,根据“海南省田长制监测监管信息系统”中“耕地保”模块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元,重点对以下三种类型对耕地地块上实际种植情况开展调查填报。第一种类型是连续两年以上未种植任何作物的,在本次调查统计为撂荒;第二种类型是一年至少种植一造粮食(水稻、旱稻、玉米、薯类、豆类等)、油料(大豆、花生等)、糖类(甘蔗、甜菜等)、蔬菜、饲草饲料等符合耕地地类调查认定要求的耕地;第三种类型是地上已经种植林果等耕地地类认定以外农作物的耕地,并重点调查统计种植作物名称、种植时间、是否处于收获期、是/否属于因病害、老化等原因实际种植经济收益不高、群众是/否有需要改种粮油糖菜类作物的意愿等情况。信息填报表格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二)内业审核提交。

为确保高质量摸清全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开展县级层面审核工作,对已开展外业举证图斑提交县级审核,及时组织开展内业审核工作。内业审核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图斑举证照片是否符合要求;2.图斑调查信息填报是否准确;3.图斑地类认定,特别是耕地认定情况是否准确;4.针对实地种植林果信息调查是否充分等。对县级内业审核不通过图斑采取退回重新外业举证状态,并及时反馈外业调查举证人员,及时开展补充或修改外业调查工作。

(三)成果编制与汇总分析。

在扎实开展耕地种植利用情况外业调查工作后,切实掌握全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汇总形成完整的数据库、统计表和图件等成果,同时结合各项专项工作分析耕地撂荒、“非粮化”和“非农化”情况,为下一步耕地保护和“进出平衡”等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四)汇报材料编制。

按照工作要求,编制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全部汇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县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汇报的有关材料,调查图斑后续处置建议等。

三、项目需求

(一)成果提交时间。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项目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为纳入我县耕地保护目标的21.3038万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1.1806万亩)耕地,以及除上述耕地外,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县21.5779万亩)内的耕地,预估调查面积为21.5888万亩,图斑未分割前数量不少于17500个。

(三)项目提交的成果。

成果内容包括图件、数据表、数据库、文字成果等。

1.文字成果

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报告。

2.表格成果

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统计表。

3.图件成果

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分布图。

4.系统成果

依托“海南省田长制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外业调查照片。

5.数据库成果

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数据库。

(四)项目成果提交标准。

按照国家及省、县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四、合格供应商要求

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有能力开展屯昌县耕地种植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询价材料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提供报价函(具体格式见附件,按照面积进行测算)及预算明细表1份(具体格式见附件),密封,每页需加盖公章,不按要求提交报价资料的报价无效。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劳务费、人工费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应是完成本项目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六、询价材料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1.询价材料接收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0室。

2.询价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3.联系方式:王祖恩,0898-67815643。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名称),正式授权我单位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邀请函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报价明细表见附表)。

2.我们已详细阅读询价邀请函,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附表:              项目报价明细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

                     项目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明细

支出金额(元)

测算依据

1




2




3




4




5




6




7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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