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21〕14号),同意办理陈世文创办的屯昌屯城嘉华石材店申请创业补贴,补贴金额为10000元。经县就业中心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将拟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补贴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
监督电话:0898—67811820
附件:创业补贴名单
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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