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661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开展本辖区2019-2020年度自评并形成年度报告,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省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为做好此项工作,请有意向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密封报价单等材料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08办公室现场报名。若法定代表人不能现场报名,由被委托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活动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报名中介机构的报价及历年业绩情况确定开展工作单位。
特此公告。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380756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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