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屯昌县屯城镇光明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试行)》(琼办发〔2018〕2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屯昌县屯城镇光明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
2、建设单位: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址区位于昌县屯城镇光明小学
4、建设内容:拟建教学综合楼占地面积1632.56m2,总建筑面积5573.33m2,其中计容面积4573.18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000.15m2(为架空层和地下室)。教学综合楼共设有24个教学班。
远动场地:拟建200m田径远动场1个,并配套建设主席台和看台;拟建篮球场(排球场)1个,兵乓球场1个(4个乒乓球桌位)。
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校区大门、围墙、道路、绿化、停车场、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总投资与资金来源:总投资3582.3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
二、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本次评估将围绕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和可控性,结合项目征收方案(暂定)进行公示、问卷调查、访谈调查等,征求项目建设周边居民及利益相关群体的相关意见。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项目是否有利于学校基础设施的提高;是否有利于学校教学水平发展;项目的建设会与周边群众、老师、学生产生矛盾冲突吗;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建议和意见等。
四、公示说明
1、本次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书面形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2、公示日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 11 月 29 日- 12月 7 日),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居民及利益相关群体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服务。3、建设范围居民及利益相关群体可在公示期内,可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解决风险因素建议和意见。
五、委托单位和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莫工
电 话:13976303670 邮箱:tcfg8609@163.com
评估单位:德睿骏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608983238 邮箱:381763373@qq.com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7日
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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