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阳光助残扶贫车间认定和补贴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19〕2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海南万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屯昌分公司符合就业扶贫基地发放条件,企业共吸纳7名贫困劳动力,现将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于该单位一次性奖补发放14000.00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监督电话:0898—67811820
附件:2020年扶贫基地吸纳贫困户劳动力补贴公示表
屯昌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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