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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誉铖·康郡尚品(一期)1#、4#楼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8 11:44 【字体: 小   中   大

         由屯昌誉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誉铖·康郡尚品(一期)1#、4#楼”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7月16日竣工验收合格,现屯昌誉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退还其所缴纳的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调查该工程项目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未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相关投诉,拟同意退还屯昌誉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交的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屯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自误。

公示时间:2020918日至2020924(五个工作日)

地址:屯昌县环东一路屯昌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庄冠伟、林虹丹

联系电话:089867812708           

 

 

        屯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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