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公示公告

屯昌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屯昌县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屯南洋、黄沙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一标段)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31 16:38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琼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屯昌县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屯南洋、黄沙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一标段)2017年12月竣工验收,现申请退还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队调查该工程项目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未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相关投诉,拟同意退还屯昌琼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交的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屯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反映,逾期自误。

公示时间:2020331日至202047(五个工作日)

地址:屯昌县环东一路屯昌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戴良学

联系电话:089867813380            

 

 

      屯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

   202033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