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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黄竹岭林场森林资源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2 11:36 【字体: 小   中   大

为扎实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加强对国有森林资源的监管,健全管护保障队伍,推进林业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屯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屯昌县黄竹岭林场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屯编[2019]37号精神和要求,明确黄竹岭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制管理,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林场原有富余职工,特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有:1.管理岗位1名(副主管岗位)2.技术人员2(助理级,公益林区和商品林区各1名)3.专职护林员(一般辅助管理17(公益林区9名、商品林区8名)。招聘人共计20名。

二、招聘原则

立足国有林场改革的特殊时期,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因养林而养人”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好的人员选聘到黄竹岭林场国有森林资源管护队伍中来,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管护提供优良的队伍和坚强的组织保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屯昌县户籍;

2.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热爱林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条件:管理岗位(副)需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森林资源管理类、森林培育类、森林经理学或林学类专业);技术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森林资源管理类、森林培育类、森林经理学或林学类专业),且具有初级以上林业技术职称;专职护林员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年龄18岁以上,40岁以下(原林场职工放宽到5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通过电视台等各媒体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1212-- 1218

2.报名地点: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17508928077

4.公司联系电话:67811233

5.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报名,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6.报名所需料:(1)户口本、学历证书、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3)县级以上医院所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4)原林场职工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报名时,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由县林业局向公安机关发函出具。

7.资格审查:20191218-1219日)

1)对所交材料进行现场初审;(2)初审结束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3天。

8.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应聘者报名后应及时向公司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面试内容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此次招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重点考察个人体能、仪表、身体协调性、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设在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3.面试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

4.面试评委采取从相关单位随机抽取。

(四)公示

经面试考试后,将全部人员面试成绩分别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黄竹岭林场和金盾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名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五)聘用

1. 公示期过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聘用,聘满为止。聘用人员与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2.未经用的其他人员列入黄竹岭林场用工数据库,在以后相应岗位人员因辞退、离职缺员需补充时,经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本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3.本次招聘人员派遣到黄竹岭林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屯昌县员额制岗位工资标准

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3.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核,若出现迟到、缺席或无法联系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4.本次公开招聘由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5.本公告解释权属于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98-67811233

 

 

 

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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