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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绿园A区10、11、12、13、15、16、18#,C区1、2#,D区5#楼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30 16:19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鑫河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央绿园A区10、11、12、13、15、16、18#,C区1、2#,D区5#楼工程由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已于2019年8月竣工验收,现申请退还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我队调查该工程项目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未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相关投诉,拟同意退还海南鑫河华置业有限公司和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交的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屯昌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逾期自误。

公示时间:2019930日至20191011(五个工作日)

地址:屯昌县环东一路屯昌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戴良学

联系电话:089867813380



屯昌县劳动监察大队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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