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启动了屯昌县加乐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和屯昌县南吕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屯昌县加乐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和《屯昌县南吕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按程序将以上两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成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5日(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1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发送到tcxghw@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571600(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7837630。
三、附件:1.《屯昌县加乐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2.《屯昌县南吕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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