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扶贫领域的工作布置和有关危改文件精神,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公示、镇党委会讨论通过、镇公示等程序,按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程序,动工建设到基础部分拨付60%,封顶拨付80%,竣工验收拨付100%,现各镇申报拨付蔡兴东等11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监督电话:67839699(县住建局)
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