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工程复核工作”的要求,我中心拟选聘项目工程量复核技术承担单位,承担屯昌县新兴镇南尊村“旱地改造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工作。
一、选聘方式
选聘采用报价方式进行。
二、招标要求
该项目预算工程复核费:25254.97元。要求项目工程量复核承担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量复核成果。
三、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测绘丙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需携带报名资料:1、报价函;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测绘资质证书;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五点三十分。
地 址:屯昌县兴业二横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67838108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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