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有关工作报告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精主持会议。副主任曾令勇、冯斯祥、陈兰菊、王杰出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0人。县政府副县长左菲、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志刚,县政府办、县纪委、发改、屯城镇、乌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2020年省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屯昌县人民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专项工作报告、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的专项工作报告、屯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胡武辞去屯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及其决定、屯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6个报告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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