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于5月21日上午召开第十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决定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5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应到人数19人,实到16人,符合规定人数。会议由县政协主席陈海翔主持。县政协副主席唐南江、吴云师、王者铸以及部分政协常委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日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人名单。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各次会议主持人名单。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编组名单。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机构设置和负责人名单。
会议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未尽事宜授权主席会议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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