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11580-7/2023-0004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时效性: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持续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67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3条,政务动态信息346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196条。全县共制定政规范性文件8件。编制印发《2022年屯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优化服务能力、加强制度标准平台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建设、稳经济促消费等领域信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切实做好政策解读,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2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上年度结转3件,所接受申请均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进行答复,其中,予以公开(部分公开)13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4件,维持结果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完善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不定期开展网站检测和专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民政、扶贫、涉农资金发放、人员招聘等领域开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隐患排查整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新开设能力提升建设年暨深化拓展“查破促”活动、稳经济大盘促消费增长等工作专题专栏。二是优化完善栏目,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增设“公共文化服务”子栏目;对县政府领导栏目进行调整,更换简历展示版面;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改版。三是优化功能服务,完成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监督救济渠道,公开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17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9

行政强制

1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55.705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1

0

2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1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1

0

1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1

0

2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稳定性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明确解读内容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抓好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重点和营商环境、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