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屯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0-00022 分  类:统计信息;政府文件/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屯昌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6日 文 号:屯府发〔2020〕17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6日 时效性:

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屯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琼府〔2020〕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坚持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坚持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屯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自贸区(港)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屯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县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任普查领导机构组长,镇分管领导任普查机构办公室主任。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也要设立普查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各镇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在2020年3月上旬前完成组建工作,各村、居人口普查机构要在2020年3月底完成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四、经费保障

落实经费保障。国务院规定,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县统计局要认真做好普查经费测算,县财政局要按照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出现,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 :屯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0年3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屯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曾令军  县统计局局长

易祖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晓翔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光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林尤硕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秋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伍鼎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负责人

 员: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昇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

谢善之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邓俊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志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树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汉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雄富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境津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麦海燕  县市场监局副局长

郑辉林  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小曼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忠年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曾令军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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