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D2Hl201908120083)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811580-7/2019-02109 分  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17日 文 号:屯府发〔2019〕50号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9日 时效性:

屯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D2Hl201908120083)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查处反馈工作的函》要求,现将2019年8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交办单》(受理编号为D2Hl201908120083)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屯昌县屯城镇昌兴路有个垃圾转运站,产生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交办所属批次:第30批次。

受理编号:D2Hl201908120083

接办时间:2019813日上午。

办理时间:2019813日上午。

包案领导:县政府副县长陈鹏程。

承办单位:县市政管理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屯城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投诉人要求解决屯城镇昌兴路垃圾转运站产生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的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该信访投诉件举报的垃圾转运站位于屯城镇城区昌兴路旁边,全称为屯城镇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由县市政管理局管理,自2012年建成运营以来,负责吸纳城北约4.5万人口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后分别将渗滤液、压缩后垃圾密闭转运至县污水处理厂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该转运站占地面积1333.6平方米,采用作业间封顶闭墙、安装垂直压缩设备、设渗滤液三级处理池等工艺,作业场地硬化、建围墙、排污排水等设施,垃圾处理量为每天12吨左右,是一座设施设备较齐全的转运站。转运站建成时,周边没有居民居住区,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区居民住房建设步伐加快,转运站周边建起了兴达小区,共有7栋楼房(每栋11层)、296个住户间,目前居民住户尚未住满。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2019年8月13日上午11时35分,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潘乙宁带领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市政管理局、屯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调查组人员到该转运站进行调查处理。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一)作业场地地面有少量污水滴漏,时有蚊蝇及轻微异味现象。由于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运载垃圾里掺杂泔水,车辆进入转运站作业场地时,有少量污水从清运车辆内滴漏到作业场地未及时清洗,导致有时会有蚊蝇及异味现象。

  (二)压缩作业间设备和站内排水排污设施保洁消毒密度不够,有轻微臭味异味。由于压缩作业间和站内排水排污设施设备每天只冲洗一次,每周只消毒二次,清洁和消毒密度不够,致使压缩作业间设备和站内排水排污设施有轻微臭味异味现象。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采取三项以下措施立行立改。

(一)是做好居民思想工作,消除居民顾虑。

由县市政管理局联合屯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上门做好转运站周边居民思想工作,消除居民顾虑。

(二)加密增加保洁作业次数频率,减少臭味异味。

将转运站原有“1112”保洁制改为“1213”保洁制。即将原来对转运站机器设备、排水排污设施、作业地面等每天冲洗一次,每周消毒二次的“1112”保洁制改为每天冲冼二次,每周消毒三次的“1213”保洁制。,冲洗作业时加配洗衣粉、清洁剂对设施设备和作业地面进行清洗保洁,确保站内设施设备干净整洁,排污排水设施通畅,无污渍污垢、无臭味、无异味。消毒作业时加配消毒剂,对设施设备及作业场地、站内围墙墙根等全面进行消毒杀菌,及时清洗地面滴漏污渍,减少臭味异味,严防蚊蝇滋生。

(三)实施错时作业制,防止噪音扰民。

将转运站作业时间调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即从原来的早上6点至中午1点,、下午2点至晚上10点,改调整为早上6点30分至中午12点,、下午2点至晚上10点。同时,要求清运车辆进站减速,工作人员加密机器维护保养周期,减少噪音扰民。

八、问题解决情况

转运站整改工作从2019年8月13日下午开始,在县包案领导和县生态环境局、县市政管理局、屯城镇人民政府调查组的指导、督办下,当天下午已完成了站内设施设备和作业地面全面冲洗、消毒保洁工作,从本周(8月14日)开始实行新的保洁制、错时作业制以及机械作业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该信访件的查处情况办理结果将通过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1981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群众环境信访交办单(可编辑电子版)(3)(1)
附件5 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交办情况反馈单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