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 (D2Hl201908090062)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811580-7/2019-02108 分  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15日 文 号:屯府发〔2019〕49号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5日 时效性:

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 (D2Hl201908090062)办理情况的报告

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查处反馈工作的》要求,为及时做好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查处反馈工作,现将2019年810日中央督察组交办编号为D2Hl201908090062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该信访件反映: 坡心镇中建居三队胜万石场通宵作业,生产噪音严重扰民;粉尘覆盖周边的农作物、影响农作物生长;场区生产排放的污水中带有砂石堵塞附近河沟,导致中建居一队的基本农田无法耕种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交办信访件所属批次:第27批次。

受理编号:D2Hl201908090062。

接办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

办理时间:2019年8月10日下午。

包案领导:县政府副县长李梅。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坡心镇政府、坡心镇中建居配合。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该信访件要求解决屯昌中建胜万石场通宵作业,生产噪声严重扰民和粉尘覆盖周边的农作物、影响农作物生产,以及场区生产排放的污水中带有砂石堵塞附近河沟,导致中建居一队的基本农田无法耕种的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屯昌中建胜万石场位于屯昌县中建三队,该石场于2014年8月14日至8月28日在海南省土地矿产交易市场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屯昌县中建三队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出让年限9年,于2014年10月24日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4日止。目前,胜万石场除对建筑用花岗岩矿进行开采外,还增加了精选石粉加工生产线。

(一)建筑用花岗岩矿期项目。委托河北鑫旺工程设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海南省屯昌县坡心镇中建农场三队建筑用花岗岩矿期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备案。

(二)精选石粉加工项目。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屯昌胜万石材有限公司精选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16日通过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审批,2019年6月企业自主环保验收。

石场手续齐全,生产经营范围为石材加工、销售。该石场是“十三五”期间我县石料供应的重点石场之一,各种建筑、道路、公益性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所用石料均出自该石场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2019年8月10日下午15时,县政府县长梁誉腾带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坡心镇政府、坡心镇中建居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到胜万石场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是该石场具备相关手续,建设了洒水车、场地除尘喷头、道路除尘喷头、生产设备除尘喷头、密封防尘棚等环保设施,抽查运行正常;二是该石场最近都是通宵生产,群众举报的通宵作业情况属实;三是该石场隔墙外及周边的农作物主要是槟榔,生长状况良好,叶子干净,没有粉尘覆盖的迹象,举报件反映的“粉尘覆盖周边的农作物、影响农作物生长”情况不属实;四是该石场建有沉沙池,生产废水均经沉沙池沉淀后重复利用,排出的主要是雨水,经现场查看,排出的水体清澈干净,未发现排出的水中带有砂石堵塞河沟,举报件反映的“场区生产排放的污水中带有砂石堵塞附近河沟,导致中建居一队的基本农田无法耕种”情况不属实;五是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量核实,该矿山周边300米范围内没有规划的居民点,采矿区边界离最近的居民集中居住点中建三队直线距离为390米(规定的安全距离为300米);六是件中反映的基本农田为地势底洼地,现场核查仍见近半米的雨季泡水痕迹,种植现状是种植槟榔和部分撂荒。七是该石场自2017年第一轮环保督察被群众信访举报后,加大了环保与基础设施的投资,先后投入约500万元修建了沉沙池、喷淋设施、挡土墙、生产防尘棚,购买洒水车,种植树木花草绿化矿区等。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坡心镇中建居三队胜万石场通宵作业”情况属实。初步调查夜间作业的主要原因是供电单位错峰用电需要所致。反映的“生产噪音严重扰民”情况由于该厂日前因机械故障,目前正在维修调试中,并未生产,待该厂恢复生产后县环保部门将对其进行噪声监测,如噪声超标,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反映的“粉尘覆盖周边的农作物、影响农作物生长;场区生产排放的污水中带有砂石堵塞附近河沟,导致中建居一队的基本农田无法耕种”情况不属实。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一)由县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县石场的巡查和监管。

(二)待胜万石场恢复生产后,由县生态环境局对该石场生产噪声进行严格监测,如噪声确证超标,要严格按规定处理。

(三)要求胜万石场作业时必须开启除尘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

八、问题解决情况

要求胜万石场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开启除尘设施,并确保喷淋设施正常运行。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该信访件的查处情况将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为了解决电力电量供需矛盾,屯昌供电局要求该石场应遵循错、避峰用电,并指导该石场科学用电,避免在用电高峰期用电,且近期天气高温,工人白天作业容易中暑,因此,该石场多数在夜间生产,以减少电网负荷率,保障用电安全。

(二)因该石场日前机械故障,正在维修调试中,并未生产,待其恢复生产后县环保部门将对其进行噪声监测,如噪声超标,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19815

  (此件主动公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