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任命王晓翔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陆海成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大队长(主任)职务;
任命易祖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刘亚云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杜润丘同志为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郑辉林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敏同志为县土地和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命郑南生同志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正科级);
任命王胜定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哲川同志为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大队长,其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邢益存同志为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任命符柏同志为屯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文福星同志为枫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宏胜同志按八级管理职员安排到县妇幼保健院工作,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王玉强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按公务员法进行相应职级套转);
任命陈涛同志为县水务事务中心副主任科员(按公务员法进行相应职级套转);
任命何致锦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按公务员法进行相应职级套转)。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省驻屯昌各单位。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