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任命刘阳震同志为县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林朝和同志为县公务员局局长;
任命王先同志为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局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任命陈元锋同志为县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甘太川同志为县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高飞同志为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其县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张运邱同志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其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吴公宝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县档案局局长;
任命王丕春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任命孙科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邓家忠同志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其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谭之淦同志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其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谢善之同志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其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志光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其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郑侬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任命曾令彬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其县粮食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林峰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朋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石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连锋同志为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叶文清同志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傅彧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刘泽锴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任命王家宝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冬梅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庞新宇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李境津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其县规划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陈涛同志为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任命朱剑辉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
任命刘家瑜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张洪珲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彬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陈守军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总值班室(应急办)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杰同志为县革命老区办公室主任;
任命李锦章同志为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其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宝同志为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其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杨宵同志为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继续试用至期满),其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黎华茂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其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地震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吴祖霖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其县文化体育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毓勇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其县土地和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符小芳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袁周宇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延荣同志为县档案馆副馆长,其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吴雪芬同志为县档案馆副馆长,其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顾仲斌同志为县林业事务中心主任,其县林业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周治群同志为县林业事务中心副主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张先敏同志为县林业事务中心副主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郑渊福同志为县水务事务中心主任,其县信访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黎俊友同志为县水务事务中心副主任,其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曾德山同志为县水务事务中心副主任,其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邱名亮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其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大春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接待服务中心主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昌天启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杨忠年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富同志为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关居雄同志为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主任,其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康钦同志为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其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童义同志为县信访接待中心主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张华霞同志为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王绥信同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曾令革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梅同志县总体规划总督察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符杰同志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杜经培同志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地震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刘宏晖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林书伟同志县水务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省驻屯昌各单位。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