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南吕镇审核通过2021年6月申请民政事项的公示

索引号:00821561-2/2021-00066 分  类:其他/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屯昌县南吕镇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1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 时效性:

屯昌县南吕镇审核通过2021年6月申请民政事项的公示

一、低保申请

(一)审核通过

1、王家仲(4600******1035)东岭村委会,家庭人口2人,户主王家仲36岁未婚,精神一级残疾;哥哥王家杰49岁,未婚,在家务农。户主王家仲的生活由哥哥王家杰照料。户主王家仲以精神一级残疾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困难为由申请低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2、陈梅金(4600******0924)东岭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2人,户主陈梅金62岁,丧偶,精神二级残疾;儿子程道超21岁,村扶贫信息员。户主陈梅金以精神二级残疾丧失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为由申请单人纳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3、符桂霞(4600******0929)东岭村委会,家庭人口1人,户主符桂霞51岁,丧偶,患脑梗死、高血压等症。收养一女儿,养女嫁南吕镇佳塘村委会。户主符桂霞现独自生活,户主以患脑梗死丧失劳动力为由申请低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4、林德清(4600******0910)田寮村委会,农村低保户,家庭人口3人,低保1人,户主以其父母均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劳动力为由,现申请以户纳保,增加父亲林祖琳(65岁),母亲李菊容(63岁)。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5、陈家玉(4600******091X)咸陆村委会,家庭人口4人,户主陈家玉73岁,配偶王梅兰52岁(实际68岁),儿子陈权29岁,孙子陈业斌2岁。户主以儿媳离家出走,家庭只有儿子一个劳动力,平时打零工收入1000多元每个月,家庭经济收入低为由申请低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6、昌宏启(4600******0979)咸陆村委会,家庭人口5人,户主昌宏启72岁,肢体二级残疾;配偶陈爱銮70岁,儿子昌天章45岁,离婚;孙子昌益民17岁,智力三级残疾,红旗中学读初二;孙女昌晶晶15岁,屯昌中学读初一。户主家庭以两人残疾,孙女读书,家庭只有儿子一人打零工月收入1200元维持生活,家庭经济收入低为由申请低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7、林诗盛(4600******0912)五星村委会,低保贫困户,家庭人口7人,低保6人,现申请以户纳保,增加儿子林书家(1岁)。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8、陆德江(4600******0953)落根村委会,农村低保户,家庭人口6人,低保2人,现申请以户纳保,增加配偶王秀英(48岁)、长子陆兰杨(20岁)、次子陆兰照(17岁)、次女陆红珠(19岁)。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9、冼如芳(4600******0645)落根村委会,农村低保户,家庭人口5人,低保4人,现申请以户纳保,增加奶奶黄桂英(87岁)。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10、薛小燕(4600******0963)落根村委会,家庭人口3人,户主薛小燕29岁,丧偶,长子钟捷鑫4岁,次子钟霖1岁。户主以其配偶钟跃旭因病住院治疗花费35677元后死亡,家庭花费大,两个儿子年幼,需照顾无法外出务工,家庭经济收入低为由申请低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11、王大标(4600******0912)三岭村委会,家庭人口3人(扶贫监测户),户主王大标65岁,丧偶,精神一级残疾。长子王童40岁,未婚,次子王培38岁,未婚,两个儿子均在家务农或是打零工维持生活。户主以自身残疾无劳动力,家庭贫困为由申请低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12、陈业(4600******0939)三岭村委会,家庭人口3人(扶贫监测户),户主陈业58岁,未婚,患脑血栓、高血压等疾病,丧失劳动力。母亲林桂莲86岁,听力二级残疾。弟弟陈福53岁,未婚,以打零工维持生活。户主以自身患有疾病丧失劳动力,母亲年老残疾,家庭贫困为由申请低保。经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二、特困人员申请

1、王忠友(4600******091X)大路村委会,农村低保户,家庭人口1人,户主王忠友60岁,未婚未育。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王忠友符合特困申请条件,同意上报民政局审批。

2、莫光进(4600******0911)大路村委会,低保贫困户,家庭人口2人,户主莫光进61岁,未婚未育;母亲王珠兰94岁,和莫光进共同生活。王珠兰生育两个儿子莫光进和莫光财,莫光财58岁,未婚,低保贫困户。经镇党委会审议,莫光进符合特困申请条件,建议莫光进纳入特困供养,保留王珠兰低保。

3、李仕召(4600******0910)东岭村委会,农村低保户,家庭人口2人,户主李仕召35岁,智力一级残疾,未婚未育;弟弟李仕武31岁,正常劳动力,外出务工。镇党委会审议,李仕召符合特困申请条件,建议李仕召纳入特困供养后,取消李仕武低保。

三、南吕镇2021年低保年度核查评议结果

1、大城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10户34人): 符永根(3人)、王爱月(2人)、陈彩霞(3人)、林先胜(5人)、林传国(5人)、符永坤(5人)、符业文(2人)、余桂芳(1人)、林先胜(5人)、符兴明(2人)、林深(6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2户4人):符永周(2人):该家庭银行存款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符永群(2人):经村委会调查,该家庭银行存款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女儿已毕业务工,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

2、田寮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14户45):  龚明委(2人)、宋卫全(4人)、黄云教(6人)、吴清红(5人)、李维立(5人)、龚  权(3人)、林德清(1人)、曾祥梅(3人)、王  弟(2人)、符致文(4人)、王爱凤(2人)、王  机(4人)、黄光辉(1人)、李香林(3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1户2人):李香标(2人):该家庭兄弟两人,都是正常劳动力,已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取消个人(1人):何道荣出嫁取消(户主曾祥梅)。

3、咸陆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17户44人): 陈  积(1人)、陈传群(2人)、陈传深(2人)、陈传海(3人)、陈传才(1人)、陈传礼(2人)、林朝方(2人)、林诗奋(4人)、陈传彬(4人)、陈菊花(5人)、唐小花(6人)、陈家东(4人)陈家保(3人)、林诗恩(2人)、陈传道(1人)、卢英容(1人)、陈明(1人)。

4、三岭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18户46人):  林功取(2人)、刘金香(1人)、林书积(5人)、林成芳(3人)、余图平(2人)、孟  妹(3人)、林成飞(4人)、李连吉(2人)、陈章统(4人)、王  全(5人)、程雪梅(3人)、蔡大舜(1人)、陈  梅(1人)、吴多莲(1人)、刘  丰(4人)、陈仲平(1人)、王海梅(1人)、余书明(4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2户9人):妹(4人):该家庭两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余书兴(5人):该家庭两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取消个人(1人):余族月死亡取消(户主余图平)。

5、里佳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14户38人): 王维开(5人)、张光项(2人)、林家金(3人)、陈天国(1人)、王小喜(2人)、陈  庆(3人)、何开英(3人)、张光才(2人)、李  标(3人)、陈天龙(5人)、王家锦(2人)、林天岛(2人)、林先鸿(4人)、符小花(1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2户6人):何世和(2人):该家庭其孙子属实财政供养人员,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陈美南(4人):该家庭有两人已工作,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6、东岭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45户104人):   王世灼(3人)、林佳金(1人)、 陈    安(2人)、莫宏雄(5人)、李庆玉(3人)、莫吕栋(2人)、唐甸阳(3人)、王国球(2人)、李仕召(2人)、唐望炳(1人)、唐望江(1人)、冯推孔(2人)、程范强(3人)、唐甸余(4人)、符育炎(4人)、李金波(4人)、陈宗柏(3人)、李达雄(2人)、李成群(2人)、唐文昌(3人)、唐甸孝(1人)、程丽珍(1人)、程范伟(6人)、程 雄(2人)、王照芳(1人)、唐文龙(1人)、唐文进(3人)、王美源(3人)、符妚琳(1人)、唐望海(2人)、林 才(4人)、周建召(1人)、吴毓桑(2人)、麦家祯(3人)、王照雄(5人)、唐闻天(1人)、莫  雁(2人)。

州(1人)、程  炎(3人)、陈爱梅(1人)、明月娥(1人)、程范秀(2人)、王玉英(1人)、林桂英(1人)、唐文尧(3人)。

7、大罗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31户90人):  黄玉香(4人)、英  铁(1人)、李圣环(4人)、李圣波(1人)、英宏跃(2人)、林传富(5人)、明有锦(4人)、黎月秀(2人)、林传道(2人)、唐文雄(4人)、甘孙福(1人)、昌金英(2人)、甘昌权(1人)、陈天良(3人)、吴  菊(2人)、甘玉江(4人)、陈垂东(7人)、李昌琼(4人)、唐电金(2人)、李圣余(3人)、陈焕彬(2人)、甘艺淑(1人)、李盛谦(4人)、钟桂英(2人)、甘书柏(3人)、甘  兴(3人)、吴丽美(5人)、甘  林(4人)李昌浩(1人)、林德标(5人)、李  雪(2人、城镇低保)。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1户3人):李圣南(3人)该家庭3人,户主51岁,视力四级残疾,儿子19岁,女儿21岁,家庭3个劳动力,女儿和儿子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8、鹿寨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16户37人):   吴玉风(1人)、郭光卫(3人)、王秋雁(5人)、符玉连(1人)、符式柏(4人)、陈立海(4人)、符光奇(2人)、林 兰(3人)、郭光标(4人)、薛  校(1人)、薛德友(1人)、陈明彬(3人)、郭光琼(2人)、陈 太(1人)、谭淑月(1人)、钟昌平(1人)

9、大路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35户81人):王守誉(4人)、 程  吉(1人)、莫光丰(1人)、董美花(2人)、王珠兰(2人)、莫光成(2人)、程范祯(3人)、庞天国(2人)、吴  中(4人)、曾运连(2人)、王  涛(3人)、符振山(5人)、吴圣荣(2人)、刘运才(3人)、李桂连(2人)、莫定淦(4人)、王忠煌(2人)、马连香(2人)、刘诗文(3人)、庞家灼(5人)、刘  章(5人)、程范南(1人)、程范川(1人)、莫光朝(1人)、王忠友(1人)、王忠伟(1人)、莫光发(2人)、林才兰(1人)、王忠棒(2人)、符春梅(4人)、莫光财(1人)、程范霞(2人)、林小平(3人)、莫光河(1人)、刘昌和(1人)。

死亡取消:(1户1人)庞才连(1人)。

10、佳塘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31户68人): 红荣(2人)、陈成期(2人)、林跃书(3人)、王永平(3人)、杨月兰(3人)、韩玉霞(2人)、符和烈(3人)、许积柳(6人)、李政宣(2人)、王廉浩(1人)、陈焕兴(2人)、陈焕柳(3人)、林志章(1人)、苏其冰(2人)、王创吉(1人)、吴乾慧(6人)、吴永山(2人)、林诗春(4人)、陈焕才(1人)、王廉书(2人)、符和裕(2人)、王廉明(1人)、吴祖铭(2人)、李居进(1人)、王运东(2人)、吴时付(1人)、吴乾勋(1人)、吴时权(1人)、王昌进(1人)、林茂书(2人)、李政法(3人)。

评议未通过取消(9户22人):王道弟(1人):户主正常劳动力,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李美清(3人):家庭成员陈琼妹银行存款35047元,家庭成员李高雪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王廉芳(2人):户主生育三个儿子,大儿子已婚,其他两个儿子外出务工,家庭盖有两层楼,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王礼冻(2人):户主外出务工,月收入3000元,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王志兴(4人):该户主儿子外出务工,月收入2500元,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王志发(4人):户主女儿外出务工,月收入2500元,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王创程(3人):户主外出务工,月收入3000元,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林芳桂(1人):户主正常劳动力,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陈家鸿(2人):户主哥哥外出务工,月收入3000元,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11、落根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32户100人): 刘阳仁(3人)、钟藻养(3人)、刘彩红(6人)、梁荣英(5人)、许昌信(3人)、陈业礼(1人)、陈业奇(5人)、陈业连(3人)、许家良(3人)、陈有吾(3人)、陈宋海(3人)、周诗君(1人)、梁振成(3人)、王光招(2人)、陆圣坚(4人)、钟耀德(4人)、陈  云(4人)、曾  琼(4人)、刘元杰(3人)、许家英(2人)、周家飞(1人)、陈有学(5人)、冼如芳(4人)、刘阳立(6人)、陈业新(3人)、陈爱芳(1人)、陆世委(1人)、刘世明(4人)、刘阳智(2人)、陈春娇(1人)、陆世平(3人)、吴川(2人)、陆德江(2人)。

评议未通过取消(2户5人):钟藻彬(3人):该家庭两个儿子已大学毕业,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李丽蓉(2人):该家庭户主长期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12、郭石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23户68人):   陈加胜(2人)、陈家核(4人)、林书海(4人)、张玉连(3人)、陈照雄(2人)、陈瑞琳(4人)、钟丽梅(4人)、林书香(3人)、林书芬(2人)、林志川(6人)、林书禄(2人)、林书东(3人)郑圣统(3人)、郑世元(3人)、卢传豪(4人)、林书云(3人)、林志兰(1人)、郑渊中(2人)、符诗成(1人)、黄春香(5人)、郑圣祯(1人)、陈瑞成(4人)、林诗球(2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1户2人):林志和(2人):该家庭姐弟两人已成年,都是正常劳动力,已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取消个人(1人):冯春虹改嫁取消(户主陈加胜)。

13、龙楼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25户68人):   戴祖成(1人)、王昌治(1人)、曾英花(1人)、陈启伟(2人)、符国锋(2人)、王世其(2人)、王 玉(3人)、王世昌(5人)、吴景师(3人)、王长英(3人)、戴祖坤(3人)、王妚南(4人)、戴祖昌(5人)、云春花(1人)、麦春丽(4人)、吴 弟(2人)、戴俄勇(3人)、曾德炎(3人)、符菊汝(3人)、王世富(2人)、麦日成(2人)麦传英(1人)、吴兰花(2人)、王昌汉(5人)、王海花(3人)、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6户14人):洪玉(4人):女儿和儿子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王成(1人):户主正常劳动力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陈绍锦(3人):两个儿子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陈召贤(2人):户主生育两个儿子,两个儿子有赡养能力,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戴俄雄(4人):家庭儿子正常劳动力,无刚性支出,无特殊致贫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曾运连(2人):其儿子麦次注册工商执照,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14、五星村委会

评议通过继续纳保(31户98人):吴桂霞(3人)、林邦卿(3人)、李松林(1人)、林国海(1人)、林秀英(4人)、林家英(4人)、林志伟(3人)、李启钊(3人)、陈道富(5人)、陈宝宝(1人)、李德辉(4人)、林传海(1人)、陈 梅(4人)、卢 法(6人)、王连香(1人)、符文宾(4人)、陈崇书(6人)、李秋梅(2人)、林 丰(2人)、林国达(1人)、林邦得(2人)、陈 颜(4人)、林方波(4人)、陈慧欣(3人)、林诗盛(6人)、林家孙(4人)、郭慧琳(2人)、林邦益(3人)、陈崇飞(2人)、王  强(5人)、薛德山(5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2户6人):林家武(2人):该家庭共同生活9人,低保2人,家庭经营榨油厂,两人外出务工,家庭经济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郭仁隆(4人):该家庭夫妻双方已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取消个人(1人):林银玉出嫁取消(户主吴桂霞)。

15、南吕居委会

城镇低保评议通过继续纳保(22户57人):     詹兴强(3人)、邹良蕴(1人)、李锦雄(3人)、符祖清(3人)、袁琼荣(5人)、李孟进(1人)、王丽菊(3人)、孙  才(3人)、龙丁燕(2人)、王  坤(3人)、薛桂株(2人)、黎玉金(1人)、陈世成(1人)、郑春望(5人)、何佩芬(3人)、杨安汉(2人)、冯在锋(3人)、林月连(3人)、何道锦(2人)、叶兴东(4人)、邱紫星(3人)、苏玉连(1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3户7人):郑敦秀(4人):该家庭两个儿子已务工,家庭经济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颜(2人):家庭盖有三层小楼,家庭经济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郑汶芯(1人):该户主已毕业外出打工,家庭经济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镇党委会审议,建议取消低保。

农村低保评议通过继续纳保(43户102人)唐人春(2人)、何爱花(2人)、周德崇(1人)、陈才菊(1人)、周世干(7人)、林美桂(3人)、王梅英(2人)、王良金(4人)、吴  进(4人)、詹兴积(2人)、梁开证(2人)、5人)、周小坚(1人)、陈朝兰(2人)、袁英子(2人)、温小清(4人)、唐人弟(3人)、周德旭(4人)、林红影(2人)、詹兴文(2人)、周杨(3人)、梁定运(1人)、莫才荣(3人)、刘  玲(2人)、邢春香(1人)、梁振财(2人)、符少玲(3人)、陈进民(3人)、郭运财(1人)、陈  玉(3人)、柯金兰(2人)、梁  雄(1人)、陈维清(6人)、王雪玲(2人)、周经崇(3人)、蔡成存(3人)。陈淑兰(1人)、王大根(1人)、周玉兰(1人)、许华容(1人)、冯帝雄(1人)、周成记(2人)。

评议未通过建议取消(1户3人):莫彩花(3人):儿子与女儿已大学毕业务工,家庭经济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取消个人(2人):袁英子出嫁取消(变更户主为袁军)。吴秋出嫁取消(户主吴川)。

四、2021年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预警信息复查结果

1、王世富 4600******09532)龙楼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王世富银行存款余额24439元。经核查该家庭银行存款是平时女儿给的赡养费和日常积累,该家庭夫妻双方年老,女儿已出嫁,家庭无劳动力,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

2、曾运连 4600******0923)龙楼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工商企业开业登记信息:麦次工商注册澄迈县老城唛唛副食批发店,注册资金3万元。经核查,情况属实,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

3、王海花(4600******1928)龙楼村委会,低保3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大额变动信息:王海花2020年9月64535元的交易信息。经村委会核查,该64535元是王海花配偶戴垂丁病故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该家庭女儿现读大学,儿子读初中,家庭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

4、余书兴( 4600******0915)三岭村委会,低保5人,根据公积金基预警信息为根据公积金基本登记信息:余汉英海南葛洲坝实业有限公司嘉佩乐度假酒店。经核查,情况属实,经村民代表会评议,该家庭两人务工,家庭收入已超低保标准,建议取消。

5、王妹(4600******0927)三岭村委会,低保4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林霜银行存款余额33758元。经核查,情况属实,经村民代表会评议,该家庭两人务工,家庭收入已超低保标准,建议取消。

6、符永周( 4600******0914)大城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符才连银行存款余额34787元。经村委会核查,该家庭银行存款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

7、符永根 4600******0915)大城村委会,低保3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符永根银行存款余额16000元,符小炎26079元。经村委会核查,家庭存款为家庭成员符小军2019年9月入伍服兵役,政府部门发放的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15000元/年。该家庭户主符永根年老无劳动力,配偶蔡春梅精神壹级残疾,长期住南吕居精神病医院治疗,一个女儿出嫁,儿子符小军服兵役,次子符小焱打零工,家庭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

8、符永群( 4600******0918)大城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符永群银行存款余额19208元,符兴毅银行存款余额10077元。经村委会核查,该家庭银行存款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女儿已毕业务工,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

9、陈美南( 4600******0903)里佳村委会,低保4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公积金基本登记信息:陈绵琴有公积金海口市普亲惊蛰老年养护有限公司。经核查,情况属实,经村民代表会评议,该家庭有两个女儿已工作,建议取消。

10、何世和(4600******0917)里佳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公积金基本登记信息:何达金有公积金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经村委会核查,情况属实,经村民代表会评议,该家庭一人属财政供养人员,建议取消。

11、王弟(4600******0956)田寮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大额变动信息:王弟现金支取22800元。经村委会核查,该款项中的21890元是防返贫保险太平洋保险公司赔付的。该家庭户主王弟现患鼻咽癌,需要化疗,母亲年老家庭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同意继续纳保2人。

12、曾祥梅(4600******1008)田寮村委会,低保4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婚姻登记信息:何道荣2020年12月婚姻登记。经村委会核查,何道荣出嫁,建议取消,该家庭户主丧偶,父亲年老,儿子未婚,家庭收入低保,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过,同意继续纳保3人,建议取消何道荣1人。

13、李香标(4600******0911)田寮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大额 变动信息:李香标2020年9月转账支取30000元。经村委会核查,该家庭两兄弟已成年,都外出务工,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建议整户取消两人。

14、袁英子(4690******0907)南吕社区居委会,低保3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卫计委出生信息:袁英子有配偶。经村委会核查,户主袁英子已出嫁,妹妹袁海华、弟弟袁军正在读书,经居民代表大会评议,建议取消袁英子个人低保,保留袁海华、袁军两人低保,变更户主为袁军。

15、王丽菊(4600******0922)南吕社区居委会,低保3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公积金基本登记信息:吴清壮有公积金海南天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经核查吴清壮就业在海口市12345服务热线,月收入2400元。该家庭母亲王丽菊肢体一级残疾,患有心脏病,月医疗支出约1000元;妹妹吴晶晶就读初中。经居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

16、刘运才(4600******0935)大路村委会,低保3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刘运才银行存款余额21133元,两个儿子已成年。经村委会核查,家庭存款为刘运才售卖家中养殖的二只水牛所得,以筹备儿子的婚事。该家庭户主刘运才年老无劳动力,次子刘诗杭现就读海南职业技术学校,长子刘诗旺打零工,家庭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

17、唐望炳(4600******0915)东岭村委会,低保1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唐望炳银行存款余额24129元。经村委会核查,该款项中的22150元,是唐望炳房屋改造中亲戚资助,现准备还给亲戚的。该家庭户主唐望炳52岁,未婚,独自生活家庭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1人。

18、王照芳(4600******091X)东岭村委会,低保1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王照芳银行存款余额30297元。经村委会核查,该存款为社会捐助,准备用于王照芳弟弟王照雄(低保贫困户)颅骨修复手术费用,王照芳现仍未婚,独自生活家庭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1人。

19、陈菊花(4600******0945)咸陆村委会,低保5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工商企业开业登记信息:何宁春工商注册屯昌南吕宁春汽车修理店,注册资金5万元。经村委会核查,何宁春为了办理三相线电表入户注册工商执照,现已注销。该家庭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

20、吴桂霞(4600******0925)五星村委会,低保3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公积金基本登记信息:林银玉有公积金三亚红树林旅业有限公司亚龙湾红树林度假酒店。根据银行账户信息:林银玉银行存款余额25570元,林方存银行存款余额11487元。经村委会核查,两项存款是女儿林银玉出嫁彩礼聘金。该家庭户主户主和配偶年老无劳动能力,女儿已出嫁,家庭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建议取消林银玉一人低保,保留吴桂霞、林方存两人低保。

21、郭仁隆(4600******0935)五星村委会,低保4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大额变动信息:郭仁隆2020年11月有30000元的交易信息。经村委会核查,郭仁隆夫妻双方已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

22、韩玉霞(4600******0962)佳塘村委会,低保2人,预警信息为根据公积金基本登记信息:韩玉霞有公积金信息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屯昌公路分局。经村委会核查,根据屯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出具的说明,韩玉霞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为已销户,未存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该家庭户主韩玉霞精神一级残疾,长年在精神病医院治疗;儿子吴法40岁,未婚,家庭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评议通过,同意继续纳保。

23、李美清(4600******0922)佳塘村委会,低保3人,预警信息为根据银行账户信息:陈琼妹银行存款余额35047元,经村委核查,存款信息情况属实,家庭成员李高雪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已超低保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建议取消低保。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举报电话:67941125          南吕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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