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再出重拳,依法依规拆除11处违法建筑
索引号:/2021-00036 分 类:城乡建设和管理/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时效性:近日,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拆除竹头塘新村违法建筑11处,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
今年以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县城建成区建房情况网格化巡查,巡查中发现竹头塘村11户居民在未报建的前提下违规建房,共有违法建筑11户(包含3户地基),违法占地面积934.55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1795.35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多次到违章现场依法依规下达整改通知书,但当事人依然偷建抢建。
按照梁誉腾县长、陈鹏程副县长关于“打击两违态度坚决、让执法长牙齿、强拆一处,威摄一方”指示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7月2日,7月5日分别组织50名和45名执法队员,根据《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依法依规强制拆除,实现该村今年以来整治新增“两违”全覆盖、零容忍目标!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县城的日常管控,从严从快推进拆违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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