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索引号:-/2020-00030 分  类:人事招聘;社会公益/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2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6日 时效性:

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开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信访接待服务、军休服务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共3名。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失业人员按相关规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相当学历)。

(四)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八类人员:1.贫困家庭劳动力;2.城镇零就业家庭;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6.完全失地农民;7.随军家属;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五)有在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及退役士兵优先录取。

(六)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月,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末做出结论的人员。

5、已享有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67816556(工作日08:00-17:30)

2、单位地点: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屯昌县屯城镇锦绣大道1号

3、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2020年2月28日

4、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一寸免冠照片、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失业证、毕业证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63501985@qq.com

五、招聘方式

由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择优确认聘用人选,报县就业局审批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服务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附件.屯昌县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屯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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