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0年疫情防控秋季开学 工作方案》《屯昌县2020年秋季学期 开学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571-9/2020-00123 分  类:部门文件;部门文件;医疗卫生;义务教育;教育监管;应急管理/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1日 文 号:屯教〔2020〕175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 时效性:

屯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0年疫情防控秋季开学 工作方案》《屯昌县2020年秋季学期 开学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扎实有序做好我县2020年秋季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屯昌县2020年疫情防控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屯昌县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2020年疫情防控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序做好我县2020年秋季学期各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落实好省委开学复课11条措施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20111号)的相关通知精神,根据我县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结合我县各校实际做细、做实、做到位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安全第一、属地主责、精准有序、防教并重”的原则,在总结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防控管理,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特点,分类施策、统筹稳妥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各项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屯昌县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梁誉腾(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鹏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县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协调安排开学工作,汇总有关上报材料,印发开学工作相关方案和通知等。

三、工作内容

(一)开学时间安排

1.中小学校。

96日报名注册,97日正式开学;高一年级914日正式开学。

2.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参照《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琼教基202085号文件)中的96日报名注册、97日正式开学的要求执行。

3.教职工提前到岗。

学校师生员工8月28日返校到岗,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及教学准备工作。

(二)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1.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持健康码“绿码”(可通过码上办事APP、省政务大数据公众号、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进入,下同)返校报到。

2.中风险地区或入琼前7日内有过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持健康码“绿码”及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3.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4.经批准从境外入琼的师生员工,如经中转国内其他城市入琼的,持入境隔离14天证明、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如从境外直接入琼的,集中隔离14天,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可返校报到。

5.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6.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持健康码“绿码”及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报到。

7.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愈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8.境内岛外返琼的师生员工,需在开学前提前14天通过健康码教育专区打卡,其中中小学师生员工需提前14天返琼并打卡。

9.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三)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保持原有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各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关口前移,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属地统筹”等原则,落实好我县疫情防控部署和大中小幼秋冬季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抓紧补足防控短板,巩固防控成效。各校要按照已制定的《开学工作方案》和《开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抓好落实,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2.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与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县各级医院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疫情联防联控。

3.继续落实“三专”工作,为师生保驾护航。一是继续落实教育专员和防疫专员派驻机制,入驻学校时间为开学前后各1周,指导学校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相关单位、乡镇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我县各校开学安全、平稳、有序。二是继续开通公交专线,将于9月7日起开通3路“学生专车”线路。"学生专车”在车前摆放醒目的“学生专车”提示牌,发班前严格执行车辆“一趟一消毒、一趟一通风”工作。驾驶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好口罩,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才能给予排班上岗。师生必须佩戴口罩才能上车,上车登记填写师生信息登记表,上车后安排隔位、分散就坐,并安排在学校门口就近停靠。

4.准确掌握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各校要及时将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告知即将返校的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并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家庭成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出行轨迹等。

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校园全面消杀。各校要提前备齐备足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6.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各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与新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做好健康提示和防护指导,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做好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7.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和县交警大队要配合县教育局,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餐饮店”“小饭桌”“托管”“出租屋”等定期进行大排査、大整治,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教学秩序,积极创建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对校外学生寄宿点,开学前要逐一统计摸排汇总,组织人员实地检査,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学生家长与房东(经营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房东(经营方)管理责任,建立学校、房东(经营方)和家长联系制度,密切家校协同,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对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寄宿点要坚决取缔

8.开展应急演练。学生返校前一周,各校要针对返校后突发疫情、学生发热等应急处置,开展一次全体教职员工参与的实战演练,分工明细、各尽其责,进一步熟悉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健全预警、预防机制,对突发疫情做到“四早”,形成“点对点”的协作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高效处置。

9.开展逐校检查验收。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于开学前分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开防控工作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下达准予开通知书。严格把握开验收标准,没有组织开学工作方案审核和实地验收的不能开;实地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开;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突出的不能开学;校园防控管理不到位的不能开,存在问题的要整改到位再开各校开学验收标准按照大中小幼秋冬季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10.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群、《告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家长开时间、学校疫情防控安排、需要家长配合事项等,共同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要明确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校园疫情防的第一关口,向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形势,引导家长履行好课后监护责任,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带子女参加各种聚会或到人流密集场所,减少人员接触风险

11.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是县教育局领导深入学校调研指导,高位推动开学工作,为确保全县安全开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县教育局各股室不定期深入包点学校,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和其他开学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实抓细开学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2.做好每天两个五分钟,每周两个十五分钟。

为做好我县校园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落实“每天两个五分钟,每周两个十五分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做好开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校书记校长要亲自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如登革热防治等)、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开学第一课”重要内容,面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面向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心理辅导等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

2.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各校要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与课程计划,确保完成2020年的教学任务,同时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加强线上线下课程统筹,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加强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提高线上教学能力和水平。

3.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各校要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和体温检测。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简化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4.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各校要做好校园环境常态化清洁消杀,保持公共场所通风,对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定期消毒检测;建立食材物料进货和冷冻冷藏食品检测制度,严禁采购野生动物,食品加工要蒸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防范食源性疾病和其它传染病;加强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和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社会实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5.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各校要落实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应对“疫后综合征”工作方案》,严防“疫后综合征”,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群体的对口帮扶,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6.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晨午晚测温登记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不放松,按照“最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的基本原则,确保秋季开学有力有序。

(二)压实防控责任。县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秋季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动态,加强与卫健、疾控、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保持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校要压实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督查追责。县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开展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工作执行不力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相关规。


屯昌县2020年学期开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全力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据《屯昌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屯昌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未解除前,全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学期开学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教育厅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开展2020年学期开学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确保师生返校、校园管理、教学生活秩序与疫情防控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应对处置机制。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履行2020年学期开学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全县教育系统2020年学期开学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严密监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协助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救治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协调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追究和查处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2020年学期开学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2020年学期开学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有关指导要求制定本校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校长(园长)负总责与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育、卫生、疾控等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学校应建立健全2020年学期开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行联防联控制度各学校要主动与当地镇政府、卫生院联系,积极与进驻学校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对接,确保联防联控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学校要成立开学工作专班,校长(园长)是学校开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具体开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防控体系,及时收集和报送信息,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落实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学校要在现有储备的防控物资清点,如口罩、体温枪消毒液、洗手液等,不足的物资要及时补充到位,能够保障一个月的使用量,全力做好秋季学期开学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实行校园卫生及消杀制度强化校园环境整治和校园安全治理,一是开学前要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大行动,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全面消杀。开学后,学校室内地面每天至少湿式打扫一次,并进行定期消毒。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卫生间应放洗手液等消毒用品,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室内场所每天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

)实行动态摸排制度加强全面摸排返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建立师生员工(含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动态监测机制。特别要实行晨午晚测温制度每日对教职员工(含食堂从业人员等)和学生进行晨午晚检测体温,建立全体师生员工午晚体温台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加强对缺课、缺勤师生登记追踪和管理。若有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学校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校舍及建设设施安全(主要是墙体脱落、高空坠物等)、消防安全(主要是消防器材完好、水压正常等)、设施设备安全(照明设施、电线老化等)、师生交通安全(主要是骑电动车、走路看手机等)、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实验用品等)、校园周边治理等全方位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制定整改、化解、稳控方案,及时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治理。

)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查验,本校人员持证进入,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校按规定设置统一的进出通道,师生进出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执行登记测温制度。校园实行划区划片管理,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人流量限制。有条件的学校要实行封闭管理,除采购、卫生、防疫等确实必要又相对独立的工作人员,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持证出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

)加强寄宿、外寄宿和走读学生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全部集中寄宿,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每间宿舍安排 4人住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每天通风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安排宿管员对地面、墙壁、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消毒2遍。学生有序排队,在宿舍楼门口由宿管老师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记录体温。体温正常且无其他不适症状的学生才能进入宿舍区,同时禁止宿舍间互相“串门”现象。学生离开宿舍后,进行开窗通风,并对宿舍进行消毒。如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汇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并带领学生至隔离观察区等候医务人员处理,宿管老师对其舍友进行转移隔离登记,并实行晨午晚测温制度,由消毒人员对宿舍及时进行消毒。对有走读学生和没有条件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学校,要逐一对住校教职工和走读学生进行全员登记,摸清其放学后活动轨迹,加强防疫宣传教育,有针对性指导他们做好上下学途中个人防护。所有不住校的教职员工和走读学生进校后应完成当日所有教学工作或学习任务后才能离开学校。学校按规定设置统一的进出通道,师生进出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执行登记测温制度。学校要分别与教职工、走读学生家长签订入校前 14天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和开学后安全防疫承诺书,不住校教职工、走读学生家长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对虚报、漏报、瞒报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走读学生、校外租房学生寄宿点的安全和防疫管理,对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寄宿点坚决取缔部分住宿条件困难学校,鼓励租借校外宾馆、培训中心等其他场所寄宿,并集中接送,实行封闭管理。对走读学生,学校要主动会同公安部门和社区加强管理,密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落实家校协同管理。若有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实行分散就餐制度学校食堂实行错时取餐、分开用餐制度(推荐分时分餐,如果食堂不具备集中分餐条件,学校应对食堂进行分时用餐时序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就餐,)食堂环境要保持空气流通,每天通风不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同时学校安排人员对食堂地面、桌面、饮用水设备等进行消毒,食堂出口处、入口处应放置一张喷洒酒精消毒液的湿地毯。学生进入餐厅前进行体温检测,洗手七步洗手法消毒后方可进入餐厅如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汇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并带领学生至隔离观察区等候驻校医务人员处理)。学校要明确分班取餐的具体时间,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做好统一分餐,要求学生戴口罩、有序排队就餐,前后间隔1.5米以上,组织学生错开时间取餐,并实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一桌一餐错位就餐,就餐结束后按指定出口有序离开。

)开展防疫和安全宣传培训。各学校要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的防疫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学生及教职员工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公众卫生指引》要求佩戴口罩。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学校开学前、开学后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全体相关人员吃透开学工作要求、具体工作流程及各项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落实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任务。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安全应急知识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实施防疫应急演练各学校93日前按照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特别是要针对开学后学生发热应急处置开展一次实战演练,让全体教职员工进一步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应急处置等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置准备。

五、信息报送机制

(一)信息报送原则按照即收即报原则,学校一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以及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师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立即向县教育局如实汇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延报、瞒报、漏报

(二)信息报送方式及渠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以及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县教育局初报事件情况。待了解情况后,以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续报事件详细信息县教育局疫情紧急信息报送联系人:何少伟,联系电话:13627571161。校园及师生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联系人:庞安,联系电话:13518020062

(三)信息报送内容要求电话初报事件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时间、地点、涉及学校及师生姓名班级、人员伤亡以及目前处置情况等。详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学校、县教育局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县教育局信息处置县教育局建立信息台账,进行分析研判和跟踪指导,收到以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按疫情管理规定和有关紧急信息报送要求,按规定向教育厅应急值班室报送事件信息:

1.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

2.发生30人(含)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3.造成3人(含)以上师生死亡或失踪,或10人(含)以上师生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含)以上,或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校园事故类突发事件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学校的应急处置。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校园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处置引导工作。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状

1)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以上症状时,立即报告学校疫情专职负责人,由其亲临现场指挥

2)由校医或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发热者佩戴好口罩并将其送至学校指定隔离区域。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排除新状病毒感染肺炎症状的师生按医嘱接受治疗,居家或学校指定场所观察。隔离观察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跟踪每日健康状况。治愈后,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4)确认发热后,由学校指定专人及时联系并送去定点发热门诊就医。如发热者为学生,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场跟进处置。

5)若诊断为疑似病例,学校应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以及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疫情处置,并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县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

6)在组织救治工作的同时,学校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一旦诊断为确诊病例,要立即报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教育局,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救治等情况。

7)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确诊病例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学校要对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场所实行测温后进入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8)必要时,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学校要按要求落实隔离、封校、停课等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病在校园内外传播扩散。做好停课预案和补课方案,加强物资储备。

9学校要对患者进行电话追踪访问,了解其诊治情况。稳定师生、家长情绪,同时做好健康宣育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稳定校园秩序。

10)解除响应,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教育局的指导下,逐步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可疑事件

1)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可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校长(园长)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组织人员将病患及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2)立即停止可疑食品的加工制作、出售以及食用,封存相关食品的成品留样、原料及与之加工制作相关的工具和容器,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3)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镇政府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患人数、疾病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协助配合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镇政府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

5)做好病患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6)关注校园舆情动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校园火灾事故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第一时间向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县教育局、镇政府报告。学校校长(园长)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人员疏散、救人灭火、清理消防通道等工作(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并在消防队伍抵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切断建筑物电源前,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因断电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和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3)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和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5)解决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6)有人员伤亡的,应迅速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及时向师生和家属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

7)关注校园舆情动态,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4.校内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校长(园长)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县教育局政府报告。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切断建筑物电源前,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因断电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和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3)在县消防大队救援人员和县人民医院等部门的帮助下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5)有人员伤亡的,应迅速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及时向师生和家属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6)关注校园舆情动态,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5.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

1)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在场教职工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立即拨打“120”求援

2)学校校长(园长)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指挥,及时向县教育局、镇政府报告,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避免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援帮助

3)有人员伤亡的,应迅速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及时向师生和家属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4)关注校园舆情动态,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6.实验室危化品泄露污染事故

1)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化学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县教育局镇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2)在县教育局镇政府的指导下,协调县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镇政府县教育局报告,由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6)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协调县生态环境局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关注校园舆情动态,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7.学生离校期间安全事故

1)学校获知学生校外安全事故(含道路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信息后,应立即核实事故信息,了解事故情况,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2)配合当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属情绪安抚工作,协助联系保险理赔事宜

3)倒查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举一反三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4)关注校园舆情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二)县教育局的应急处置县教育分管工作领导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按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向省教育厅、县应急值班室初报事故信息。

2.协助学校做好对伤员、病患等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伤员、病患等

3.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4.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根据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6.按照信息报告要求,向省教育厅、县应急值班室报告事故详细信息。

7.发生学生离校期间安全事故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救治、事件调查处理、家属情绪安抚等工作。

8.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指导事发学校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9.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安抚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

10.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管控,避免引发负面影响。

七、善后与恢复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必须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学校办公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疑似及确诊人员,必须经有关医疗机构排除确认或治愈并经隔离观察期满后,方可复学发生食堂食物中毒的学校,其食堂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同意后,方可供餐;不具备恢复供餐的,应联系学校附近合格的供餐单位进行集中配送供餐。

2.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3.学校要配合县教育局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4.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二)校园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工作,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干预,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相关部门,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6.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事件结束后,学校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时刻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县教育局和镇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附件:1.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急处置流程图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可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3.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4.校内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5.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6.实验室危化品泄露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7.学生离校期间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1-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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