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重新开展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市场调查询价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69-8/2023-00034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3日 时效性:

2023年5月6日,屯昌县公安局在屯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的市场调查询价公告》,在询价期间共收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日升月和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中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屯昌分公司四家公司报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因海南日升月和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中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屯昌分公司三家公司报价方案建设内容不明确,未达到三家单位或以上单位符合条件,该次市场调查询价作废。

为确保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决定重新开展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的市场调查询价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询价要求

(一)业主单位: 屯昌县公安局;

(二)建设地点:屯昌县33个住宅小区(详见附件1);

(三)建设内容:各报名单位根据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要求(详见附件2)以及附件1内容,制定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参与询价;

(四)建设方式: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五)服务年限:1年;

(六)服务总费用:49.6万元 (含税)。

二、询价方式

询价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银行、保险、石油石化、通信运营商、电力等有行业特殊情况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地点:

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屯昌县公安局)。

五、报名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附联系人、联系方式),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六、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 18589591660;0898-67833828

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附件:1.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汇总表

     附件:2.屯昌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要求

                                           屯昌县公安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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