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合会审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2-00180 分  类: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屯昌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4日 文 号:屯府办规〔2022〕 3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4日 时效性: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合会审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经十五届县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屯昌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合会审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合会审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能,增强招商引资的科学性、规范性,严把项目评审准入关,做到科学招商、精准招商。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合会审会议联审会议主要是对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集中审核评估,对项目引进、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形成项目投资审核评估意见。

第三条 建立屯昌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合会审会议机制,县政府主管招商引资工作副县长为会议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招商服务中心等为组成单位。联合会审会议联审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审办)在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联合会审会议组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评估审核项目的基本情况,视项目情况确定并通知联审会议联合会审会议相关单位等,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第四条 凡以招商引资方式引进项目均需经过联审会议联合会审会议审核评估。

第五条 审核评估以下工作内容:

(一)企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