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索引号:66514665-3/2023-00042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 时效性: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层层传导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及《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海南省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基本信息及包保责任人名单通知>》的要求,实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现将我县辖区内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屯昌县高通岭矿区银矿尾矿库基本信息、所属或管理单位以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县政府包保领导人名单进行公告。
一、尾矿库信息
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屯昌县高通岭矿区银矿尾矿库位于屯昌县乌坡镇高通岭,原由中国冶金矿业鞍山治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于2012年1月18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于2012年6月6日投入使用,2013年6月15日停止使用。该尾矿库为一次性筑坝,建在沟口处,其地面标高为115m,坝顶标高125m,尾矿坝高10m。坝顶长100m,坝顶宽4m,坝底宽30m,外侧坡度为30度,内侧坡度为45度。库区已经人工开挖,形成长约250m、宽80-240m的尾矿库。总库容19.05万m3,为五级库。
二、包保责任人名单
屯昌县政府包保责任人 | |
姓名 | 郑达峰 |
职务 |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
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包保责任人 | |
姓名 | 潘庆强 |
职务 | 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保责任人 | |
姓名 | 王超 |
职务 | 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13009288888 |
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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