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海口市来屯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4 16:54 【字体: 小   中   大

海口疫情已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现海口疫情整体形势趋于向好,为方便人员来往,减小疫情影响,自2022年4月14日起,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调整海口市来屯人员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措施调整如下

一、海口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2022年4月14日起,海口来屯人员一律向各镇政府、农场居、各村居(社区)或所在工作单位提供返屯前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即可返屯,不再实行“三天两检”,并配合各镇政府、农场居、各村居(社区)或所在工作单位做好登记。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2年4月14日起,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涉疫区旅居史、14天内三亚、万宁、琼海、儋州、陵水旅居史,或健康码异常(红或黄)的海口来屯人员仍按原先政策实行相应管控措施

(二)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涉疫区旅居史、14天内三亚、万宁、琼海、儋州、陵水旅居史,或健康码异常(红或黄)的海口来屯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告旅居史情况、健康码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对隐瞒不报、不配合或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镇、农场居、各村居(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等要根据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做好海口来屯人员的排查、登记、管控和健康服务管理工作。

本通告适用范围为自2022年4月14日起海口来屯人员,不包括从海口已返屯人员,从海口已返屯人员的管控按原先政策要求完成。未明确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确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67826671


屯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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