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障碍患者康复救助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0 15:13 【字体: 小   中   大

1.实施对象:我省户籍6个月-18岁年龄段的儿童青少年听力损伤中度、重度及极重度患者。

2.补贴标准:免费为听力损伤中度患者验配助听器及适应性康复训练;免费为听力损伤重度及极重度患者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术后调机和术后康复训练。

3.申请程序:初步核实救助对象,建立花名册,上报省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中心,省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中心初步遴选救助对象后反馈给县管理单位,县管理单位组织初步遴选对象到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进行诊断,明确救助对象,确定治疗方案,已明确的救助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向县管理单位提出救助申请,审核通过后报送省定点救助机构实施救助,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进行转介。

4.办理部门: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7830477

联系人:郑美      联系电话:13976300149

5.有关文件及实施时间:海南省卫计委、海南省残联《关于印发海南省听力障碍患者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妇幼[2018]7号),2018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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