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消毒规范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06 14:59 【字体: 小   中   大

一、消毒产品种类

  最有效的消毒产品是10% 的苯及苯酚、次氯酸、强碱类及戊二醛。强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氯化物和酚化合物适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酒精和碘化物适用于人员消毒。

  二、场地及设施设备消毒

  (一)消毒前准备

  1.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2.选择合适的消毒产品。

  3.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二)消毒方法

  1.对金属设施设备,可采用火焰、熏蒸和冲洗等方式消毒。

  2.对圈舍、车辆、屠宰加工、贮藏等场所,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

  3.对养殖场(户)的饲料、垫料,可采用堆积发酵或焚烧等方式处理,对粪便等污物作化学处理后采用深埋、堆积发酵或焚烧等方式处理。

  4.对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方式消毒。

  5.对消毒产生的污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人员及物品消毒

  1.饲养管理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

  2.对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

  (四)消毒频率

  疫点每天消毒3耀5次,连续 7天,之后每天消毒 1次,持续消毒15天;疫区临时消毒站做好出入车辆人员消毒工作,直至解除封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