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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暂未发现建筑工地使用“瘦身钢筋”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29 17:20 【字体: 小   中   大

省质监局对“瘦身钢筋”事件开展调查,60个抽查样品10个不合格
暂未发现建筑工地使用“瘦身钢筋”

 

  本报讯 (记者原中倩 通讯员符丹丹)省质监局近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要求质监系统协助配合工商、住建等部门加强对钢筋流通领域加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日前,省质监局下属机构省质检所检验的60个钢筋样品中10个不合格。目前暂未发现建筑工地有涉嫌使用“瘦身钢筋”的情况。

  截至7月24日,省质检所受理钢筋样品共86个批次,出具检验报告60份,其他26个样本还在进一步检测中。60份检验报告中有10份结论为不合格。检测结果显示:仅强度不合格的有5份,仅屈服强度不合格的有1份,仅碳不合格的有1份,仅重量不合格的有2份,重量和强度都不合格的1份。

  7月18日至24日,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对全省钢筋销售加工点和建筑工地开展执法检查,并组织省稽查总队组成5个工作督导组分赴文昌、三亚、白沙、临高、万宁等地就“瘦身钢筋”事件调查开展督导检查。7月19日,全省质监系统检查钢筋销售点86家,其中有加工能力的钢材销售点41家,有1家销售点涉嫌加工“瘦身钢筋”。

  据悉,所谓“瘦身钢筋”是将正常钢筋拉长,目的是减少成本。但“瘦身”钢筋延伸性遭到破坏,用于工程则很容易造成生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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