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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卫健普函[2020] 239号(对政协屯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8 18:51 【字体: 小   中   大

吴小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我委加快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逐步完善农村医疗设施设备的配置

(一)2018年以来,我委启动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项目,共有54个项目,其中卫生院项目17个,村卫生室25个、农场卫生所12个,资金来源于省财政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竣工,项目概算总投资8316.22万元,截止2020年8月31日,已累计完成投6038.12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4491.86万元,地债资金1398.95万元,县级资金147.31万元。此次54个项目中共计新建或改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5个,经过此次建设,补齐了标准化村卫生室的短板,实现了我县104个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我县“15分钟城市健康服务圈、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已经形成,城乡居民就近可享受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根据《中共屯昌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3号)和《屯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43号),县政拨给我委91.242万元用于购置村卫生室(所)基本医疗设备配备,2019年以来为我县各村卫生室配置各类医疗设备,其中:电脑62台、打印机60台、听诊器19台、血压计20台、体温计16支、机械体重秤35台、治疗盘35个、有盖方盘35个、诊查床35张、健康档案柜35个、西药品柜35个、简易呼吸器35套、紫外线消毒车35台、输液架61个、医疗废物桶42个、桌椅20套、宣传栏34套、宣传图34套、制度表34套。

二、关于加强农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们采取引进来、派出去等多种方式来提升我县卫生技术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一)2017年以来共招聘115人,充实到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8名。为促进卫生健康人才资源下沉,2019年县政府印发《屯昌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镇用”“镇属村用”工作方案》,共招聘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人,已在今年5月份安排上岗,其中“县属镇用”4人,“镇属村用”11人,乡镇紧缺人才3人;今年印发了《屯昌县“县属镇用、镇属村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案(暂行)》,对“县属镇用”“镇属村用”卫生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使用、管理等做了明确,保障了“县属镇用”“镇属村用”的待遇,极大的调动了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配齐乡村医生,我县104家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111名,除卫生院及农场医院派驻的12名医师外,共有99名专乡村医生,其中执业医师2名,执业助理医师20名。2019年“镇属村用”招聘了11名乡村医生(含1名原在岗村医),于今年6月份上岗,到岗后全县104家村卫生室除2家需继续派驻医生外均有专职村医。

(三)根据《关于印发屯昌县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7〕180号)文件要求,我县自2017年试点县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以来,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与11家卫生院(含所村卫生室)进入医共体,县人民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一线开展医疗服务,推动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连续、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推动县域医联体建设。

三、关于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解决养老问题的建议

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县政府于2018年11月27日正式印发《屯昌县进一步完善村医待遇保障的方案》,将我县的乡村医生固定补助由原来的250元提高到1000元。目前,我委已为2014年前离岗的老年乡村医生落实每月300元的生活保障补助。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5〕196号)文件精神,加强与县财政及社保部门的沟通,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符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参保范围的乡村医生,可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91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伍鼎锣

联系电话:1330767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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